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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怎么养狗?湖畔之梦小区大家谈 近日,湖畔之梦小区物业出台了九条养狗公约,其中首条便提出“本小区不提倡养犬”。该公约贴出后,引起了养狗业主的不满,养狗的业主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限制。小区怎么养狗才合理?为此,本网邀请小区业主、物业以及治安民警和律师等多方参与了探讨。
各方探讨:监督和自律双管齐下,文明养狗公约该倡导
主持人:蒋晓娟
本期嘉宾:
湖畔之梦小区物业负责人李建友
湖畔之梦小区养狗业主李女士
湖畔之梦小区反对养狗的业主代表林女士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民事诉讼中心主任尹朝德律师
福德派出所治安中队队长李赛
“单单在三月份里,就接到二十多起犬只扰民的投诉。”为此,湖畔之梦小区物业出台了九条养狗公约,其中首条便提出“本小区不提倡养犬”。该公约贴出后,很多不喜欢狗类的业主欣然赞同,却引起了养狗业主的不满。养狗的业主认为这九条公约太苛刻,自己的权益受到限制。而另外也有不少物业公司表示,小区内养狗户越多,就越难管理。小区怎么养狗才合理?为此,本报邀请小区业主、物业以及治安民警和律师等多方参与了探讨。
1、近日,关于如何养狗,湖畔之梦小区物业方贴出名为“温馨提示”的九条公约,其中大原则是“本小区不提倡养犬”。这些公约是否合理、合法?
李建友:我们小区以前也做过类似的文明养狗提示,但通常只有简单的几句。而这次是第一次详细拟出了九条(公约)。现在小区内养狗的户数粗略估计已经达200多户,其中大型犬只至少就有30条。单单在上个月,物业方就接到20多起投诉,其中还有两次业主被咬伤。为了医疗费,原本和谐的邻居开始争吵,甚至出现了打架的纠纷。经过我们走访调查,听取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后,拟定这九条公约,主要是为了避免再发生类似不和谐事件。
林女士:我是非常赞同这个公约的。首先我对大型犬只会害怕。而小区首先是人安全活动的场所,绿化区也是所有业主的公共空间,但如果养的犬只多了,占空间不说,狗身上携带的病菌万一感染到了人怎么办?所以,我主张,在小区内尽量不养狗。
李女士:我们养狗怎么了?外出遛狗时也都会自觉拴好,连在湖边散步都会避开老人和小娃娃。就在清明节假期,我在草坪上遛狗时被一个老人骂了。我感觉养狗的权利受到了无形压制,实在不赞同这个公约还要在小区内长久公示下去的做法。
尹朝德:这只是物业公司单方面拟出的温馨提示,未经过业主大会的探讨、论证,也没有获得一半业主的投票通过,所以本质上,这只是一份倡议文本,没有法律约束力。而“本小区不提倡养犬”原则的提出,只是一种引导性规范,业主遵不遵从,该文本没有强制性要求,对于不愿意遵从的,物业方更无权进行处罚。即便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表示反对养狗,少部分业主想养狗,其权利依然受法律保护,不被干扰。
李赛:在遵从《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大前提下,小区自拟的九条公约,提出的多是文明养狗,这是该倡导的。
2、小区养狗带来最多的麻烦有哪些?最反感哪些不文明遛狗行为?
李建友:在我们接到的投诉中,最让人头疼的是犬只随地大小便的问题。担心病菌感染,每天早上,保洁员都需要对草地、绿化带和沿湖边等重点区域清理狗便。这个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不少麻烦。
林女士:我最讨厌的是放养。养狗的人总是说,没事的没事的,我的狗不会咬人。只要没有绳子拴牵,狗随时都有可能狂吠吓到人,甚至咬伤人。
李女士:我也承认,我们小区里有少数业主不自觉或自私,没有耐心长期驯养狗的习性,导致狗容易狂躁。
李赛:辖区内平均每天都会接到至少一起犬只问题的投诉,其中发生在小区内的,除了少数的咬伤、惊吓外,80%是因为狗叫声干扰业主休息。一般小区内比较安静,只要一只狗特别是大型犬只躁动狂吠不止,就会影响到整个单元甚至是周边好几栋的业主的正常生活。
3、怎么来兼顾小区里养狗业主和反对养狗业主之间的矛盾?
李女士:物业自张贴出九条养狗公约,让养狗和不喜欢狗的业主之间相互抵制的情绪明显化了。其实,物业不该这么公开提,单独敦促养狗户更加自觉文明养狗就是了。
李建友:九条公约在公布的10天内,已经接到两家养狗户的投诉。因此,我们决定在公示一个月期满后,结合不同意见对九条养狗公约进行修改完善,并调整发布方式,还将到养犬户家中面对面劝导,尽可能减少对养狗业主的无形伤害。
林女士:以前认为都是住在同一个小区里,邻里之间就不好说开了。现在,把矛盾公开提出来,大家不用遮遮挡挡,彼此敞开来说各自的顾虑,反倒有利于矛盾的缓解。归根到底,我也不是反对所有人养狗,只要他能自觉拴养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其他也没什么可抱怨的。
尹朝德:这就是一个多方权益的博弈,自然需要权益涉及方的相互协调。如果社会上养犬人数大增,博弈的矛盾逐渐强化并上升到普遍性,相关的主管部门会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进行探讨、听证,及时出台具有普遍效应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从而使矛盾的化解有法可依。
李赛:目前还在春季,犬只处于发情期,民警接到的犬只投诉相比其他季节要增加一倍。但总体上,犬只扰民的问题相对平衡,处于可控范畴。走访中我们了解到业主未办理狗证的,我们都要求业主必须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4、针对小区内频发犬只扰邻的问题建言献策。
李女士:首先,即便有业主反映养狗带来很多问题,但都不应该强行抑制,否则在不知不觉中,就已经侵犯了养狗人的正当权利。可以进行疏导,同时针对已经出现的问题具体处理。其次,养狗的业主多为其他人着想,养狗不养烈性犬、定时为犬只注射疫苗,外出时自觉清理狗狗粪便,或送宠物店寄养防止犬吠扰民等,力争规范养狗行为。
林女士:小区内业主之间相互监督,促成规范养狗的风气。我建议公约内容更加细化,既让养狗人方便做到,也让其他业主可以监督。另外,物业应把养狗问题纳入管理范围,不能只是接到一起投诉,才被动滞后地去解决一起,而是先行采取应对措施。
李建友:小区建立近10年来,管理上有空白,没有形成常态管理。之前物业工作人员见到不少不文明养狗现象,只是劝劝。今后我们将尝试多种方式来提倡文明养犬,比如时常抓拍不文明行为并定期曝光,让业主们来评论等。
李赛:只要接到小区业主的投诉反映,民警都会出警处理,同时社区民警也会进行重点区域的排查,对屡屡扰民的养犬户上门劝导,甚至依法要求将不可控的犬只送走。为此,警方也呼吁环保部门以及动物检疫部门参与管理。
尹朝德律师:在没有新法规出台前,依然得遵守2008年10月1日施行的《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人人有养狗的权利,同时提倡文明养狗,在养狗自由的同时,也不能侵犯其他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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