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对外发布了《关于禁止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用地单位参加新一轮土地竞买活动的通告》。据该局所通报的数据显示,这34家企业拖欠昆明市逾80亿元土地款(截止到2015年10月31日,此次涉及的用地企业欠缴土地总计达46宗,合计244.52公顷(按照15亩/公顷计算,折合约3667.8亩),欠缴金额801802.167万元)。
本次被通报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单位共34家,包括云南晟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正城地产、云南红河远大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泽珲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公司。这些用地单位因经多次催缴仍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在缴清所欠价款前,禁止参加新一轮的土地竞买活动。
土地出让价款是政府预先收取的一定年限的地租之和,土地使用者只有支付了政府出让价款,土地管理部门才交付土地给土地使用者。办理登记手续,核发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部明确表示,不管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都必须在缴清该宗地的全部出让金后,才可以拿到土地使用权证,未缴清就不能拿证,也不能按缴纳出让金缴纳的比例分割发证。因此开发商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可能办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所以,买以上开发商的房子要小心了!
因为,业主没有土地使用权!可能:
1.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
2.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
3.无法进行二手房交易
4.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
(扩散周知~)
昆广整理自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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