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老赖”前妻不腾房 法官协调修旧房
昆明“老赖”前妻不腾房 法官协调修旧房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昨天是五华区法院“体验执行法官”活动的最后一天,五华区的1名人大代表和3名政协委员参与了活动,他们跟随五华区法院执行局的几名法官“经办”了2起案件。不履行每月还款义务
杨某与银行签署合同,约定借款27万元,用于装修房屋及购买家具,借款期限为96个月,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还款法,以杨某名下的具有完全所有权的房产作为抵押。
杨某没有完全履行每月还款义务,银行多次催要无果。银行诉请法院判令: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让杨某偿还借款本金23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如不按期还款,银行有权将其抵押的房屋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然而,杨某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杨某一直没有还钱,他答应将房子拍卖所得偿还银行贷款。然而,杨某的前妻李某和儿子一直住在这所房子内,法院多次出面调解,李某都没有搬走。去年,杨某名下只有这一套房子,没有其他财产可以进行偿还,被法院拘留过。至今,杨某的前妻李某和儿子拒绝腾出房子。
房子是否抵押还需核实
昨天上午10点半,执行一组赶到李某所在的单位,向其领导递交了《协助执行通知书》。
李某向执行法官介绍,2001年她和杨某离婚,当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子刚17岁,由她抚养,杨某承担儿子每月350元生活费。“儿子的病花了40多万,但杨某连每月的抚养费都不给。”
李某说,杨某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是杨某所在单位的集资房。杨某有名额,但购买房子的钱实际是由李某的父亲出的。由于是集资房,房产证在两人离婚后才拿到。“杨某偷偷办的房产证,所以房产证上没有我和儿子的名字,但杨某口头答应过,要把房子留给儿子。”
对此,执行法官张帅克解释,房产证上只登记了杨某,李某和儿子都没有涉及,在法律上,房子的所有权归杨某,杨某的口头承诺没有法律效力。
此外,李某所在单位也曾给李某分过一套房子。目前,李某应尽快腾出房子,搬到自己名下的房子居住。
李某承认,单位确实分过一套住房给她,但房子非常破旧。“完全就是个工棚”,无法居住。随后,李某又称,为了给儿子治病,这套房子她已经抵押出去。执行法官表示,他们了解到李某名下的房子因地板、窗户均被砸,已经几年无人居住,是否抵押出去还要进行核实。
强制执行也要做到人性化
执行法官张帅克介绍,法院已对李某进行了3次调解,也到李某说的“工棚”去查看过。他们发现,房子的地板和窗户都不知何故被敲碎,确实不适合居住。后来,法官又劝说杨某,最终由杨某出钱,对房子进行装修。然而,装修工人刚铺上地板、安装好窗子,李某突然出面阻止工人施工,所以房子的墙壁没有粉刷。
随后,执行法官一行再次查看了李某名下的房子。李某的房子约80平方米,两室一厅,位于6楼,阳光充足,地板和窗户已经装修好,只剩下墙面没有粉刷。
体验者们认为:“这房子完全可以住人,条件还不错。”
张帅克介绍,由于李某的儿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也要做到人性化执法,充分考虑李某母子的情况。
近日,法院针对李某提出的一些异议,将会召开听证会,由李某提出的证据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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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执行2组也于昨天上午11点赶到滇缅大道,执行一起拒赔案。
2011年3月4日,冯某向老某借了3万元钱,由刘某和冯某某作为担保人。还钱时,冯某却多次拒绝还钱。2011年7月14日,老某向五华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冯某归还借款3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刘某和冯某某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二人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冯某进行追偿。
然而老某至今还是没有拿到钱,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后发现,冯某没有偿还能力,而有连带责任的刘某在昆明市内有一套房子。这套房子目前还没有办理产权证,只有房屋买卖合同,要查封房子,需要某房地产开发商协助。
上午10点,执行法官一行赶到该房地产公司。执行法官将《协助执行通知书》递交给张总。“刘某之前已经来找过我两次,希望将产权证办到其他人名下。我告诉他不可能,那样是违法的。”张总说,由于这套房子是专门给困难职工的经济适用房,当时售价是每平方米1700元。经济适用房必须在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法院如果要拍卖,只能在以后才能办理。
执行法官介绍,目前刘某一直没有露面,法院将暂时查封其房子。“刘某如果还钱了,房子所有权还是他的;如果不还钱,法院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拍卖刘某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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